一、报考条件要求:
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并参加正规培训机构培训且取得结业证(或相关培训证明)的考生,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
考试报名方式:新学员扫码添加【报考导师】,老学员请与教务老师联系报名。
三、考试鉴定费用:
费用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收费
鉴定职业 | 理论知识 | 技能操作 | 综合评审 | 合计收费 |
(四级) | 72元 | 175元 | 247元/人 | |
(三级) | 72元 | 220元 | 292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