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学员关心的补贴政策落实了,2021年取得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去申领补贴了。

日前,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根据通知及政策解读,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失业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征兵办: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4号)要求,持续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全市以工代训扩围政策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46号)的规定执行。

二、给予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

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给予50元/人·天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三、完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政策

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按政策规定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类)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发文之日(2021年8月20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1次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四、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

支持已认定为成都市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签订劳动合同留用高校毕业生的,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五、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继续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支持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

六、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政策。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在本市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七、政策实施期限

上述第一至五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

因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达不到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规定的执行条件,为保障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结合我市就业形势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2021年不再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政策。

各区(市)县要继续落实好各项长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要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分类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要加快推动更多政策网上办、自助办、帮办快办,提高政策享受便利化水平,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通知原文地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09795/2021-11/11/content_e29c57c9e45c4c408a6c7daf25e8d77c.shtml


政策解读: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2号)是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4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成都实际制定的,目的在于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继续给予政策支持,突出了政策措施的协调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了各政策措施的有效期限。现按规定对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关于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由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46号)已对2021年以工代训政策作出衔接和安排,故成人社发〔2021〕22号文件明确直接按成人社办发〔2021〕46号文件执行全市的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二、关于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

明确“五类人员”[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培训期间给予50元/人·天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三、关于完善后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政策

完善后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政策不包括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1月1日起取得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不能再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2021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可申领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申领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发文日(2021年8月20日)之前已领取过技能提升补贴的,在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出台后至2021年12月31日,不能再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四、关于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

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签订劳动合同留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五、关于支持毕业就业创业和升学入伍

围绕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灵活就业以及升学入伍,分别给予阶段性或长期性的系列政策支持,积极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六、关于不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政策

按照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的规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要求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达到1年以上的条件;继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要求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超过24个月。因我市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为保障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结合我市就业形势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全市不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政策。
 
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高大东,电话:(028)61888306。

原文地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09728/2021-11/11/content_6435043827414569ab152a3d18c805fa.shtml

以上内容为成都市人社公布领取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完整内容请登录原文地址查看。

小贴士:2021年领取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连续缴纳失业险1年以上并且在职的学员抓紧时间去申领补贴吧。具体可咨询当地人社局。